房屋装修保证金不退
来信时间 | 2020-04-29 | 回复状态: | 已回复 |
信件内容 | 略 | ||
回复单位 | 县房管中心 | 回复日期 | 2020-05-11 |
回复内容 |
网民朋友: 您好,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: 针对武斌于2014年购得林兴苑楼房一套,于2019年装修完成,去财务退楼房装修保证金2000元时由于过期不予退还一事,我中心派专人调查处理。调查结果如下:林兴苑在交付房屋时与业主有一合同,为了不影响已入住的其他住户,合同中有一条“两年内必须装修完成,否则将不退还保证金”,业主已签字确认。经双方协商,物业同意与武斌相互退让,合理解决。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欢迎继续关注沙巴各项事业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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